作者 | 傅舒兰 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副教授
近代中国的系统性变革,在城市规划中首先体现为“市政”的建立。既包括我们熟悉的各类近代化市政公共设施(马路、公园、菜场等)的规划建设,也包括“城-乡”关系认知及其影响的空间治理对象、层次、结构的再构建。简单的说,建设城墙并在城内布置所管周边区域各级行政设施的古代营城模式,受到了西方舶来近代城市规划概念的影响。逐步从简单的“拆城筑路”发展到“开辟商埠”再到较为完善的以城市化水平来划定城市边界、区分城市等级、进而展开空间规划的近现代城市规划方式。
这个近代城市规划传入中国的实践过程,不只是单向接受,在不同阶段都产生了基于本土文化传承的转化。其中较为典型的,是形成于1920年代到1930年代的城市规划“风景区”。是西方近代城市规划的理想城市模型“田园城市”以及标志性技术手段“用地分区”等在传入近代中国后,与传统的山水人居理想及城郊丰富的风景名胜古迹相结合的本土化产物。
中国很早将风景视为(观赏)对象,唐代王勃在《腾王阁序》就有“访风景于崇阿”的描述。这种访风景于山野之间的行为,成为六朝以来承载山水文化形成发展的重要途径。很长一段历史时期,文人士大夫都以此为雅兴,留下了许多诗画作品。从这些作品的描述来看,诗画咏唱的风景,并非单纯静止的物理场景,而是叠合了季候、时节、生活场景等复杂因素,讲究在特定时间、场所或行为等要素影响下的发生。沿循这种风景传统,在许多传统城市的近郊留下了不少可游的风景名胜古迹。
当然区别于当代,古人入山不易,需耗费较大人力、物力。士大夫乘轿坐船,有仆人、侍从随行。行至开敞有景处,士大夫渡溪、赏月、观瀑,或抚琴、赏画、下棋、题刻,均有仆人随侍——铺路开道、摆设案几、焚香煮茶等(图1)。这种风景游赏,空间上远离城市,时间上不是日常。为了在日常生活中也能“游山玩水”,逐渐形成了城市中的文人宅园。文人宅园(居)通过在小尺度空间内对自然山水的抽象仿写和高度叠合,提供程式化的风景体验(游)。这种近乎理想的“可居可游”,在近代城市化过程中得到了更大尺度的实现。
▲ 图1︱明 彭舜卿《香山九老图》局部
图片来源: 故宫博物院特展,作者拍摄。
1 风景名胜的调查整理
从历史发展来看,地方志中早有调查整理风景名胜的传统。只是“名胜”作为单列的条目,要比“古迹”出现得晚。比如以杭州为例,宋《咸淳临安志》中已有“古迹”类目(卷八十六),“名胜”则到《乾隆杭州府志》才得单列(卷二十七)。更早期名胜往往包含“形势”“形胜”的概念,即由特定地理要素构成的、区别于其他地方的特殊之处。杭州在万历府志的“行胜”(卷十八)末尾添附了“西湖十景”“定山十景”。
但是,志书的整理,往往意在访古览胜,没有将其作为城市发展资源或保护对象看待的考虑。风景名胜被视为保护对象,是到了清末民国初年。社会与城市近代化的过程中,开始引入西方遗产保护的概念。遗产保护作为形塑近现代民族国家的手段,于17~18世纪随着启蒙运动展开。最初的保护对象是可象征民族国家的建筑物(monument)和遗迹(sites),如埃及金字塔、古希腊神庙、罗马古城等[1]。这些遗产从私人财产、无主之地转变为民族国家的共同财富,需要进行公共保存与维护。
象征性建筑物与遗迹概念在进入中国后与传统的“古迹”概念结合[2],形成了清末民政部奏定《保护古迹推广办法章程(1909年)》内表述的调查对象范畴:“周秦以来碑碣、石幢、石磬、造像及石刻、古画、摩崖字迹之类,古庙名人画壁或雕刻塑像精巧之件,古代帝王陵寝、先贤祠墓,名人祠庙或非祠庙而为古迹者,金石诸物时有出土之件[3]。”其中比较值得关注的一类是“非祠庙而为古迹者”,定义是“临履其地,在生历史之感情。”只是从调查办法中应“种树或立碑务使遗迹有所稽考不致渐泯”的表述,可知该类当时还局限在遗址“如光武千秋亭、诸葛八卦阵图、魏武铜雀台之属”的认识[3]。
随后各地推进古迹调查1。其中也有地方在实施古迹调查过程中,拓展了工作范畴,如将西湖视作古迹进行调查保护的杭州。1909年,杭州为保存西湖古迹,制定计画[4],在浚湖局内附设“保存古迹所(1909)”,开展调查测绘、清理以往侵占、审核开采岩石、建筑别墅等工程[5]。同时,汤寿潜在负责浙路建设期间,也随路开展古迹调查,1915年随《杭州府志》重修得到进一步完善[6]。1920年,杭县再次提出了清除侵占湖面的建筑及圈池种荷、恢复原状通盘计画等办法,推进西湖名胜古迹保护事宜[7]。
实际工作中产生的概念延展,反映到了1928年南京国民政府内政部公布的《保存名胜古迹古物条例》。条例将原本使用“古迹”一词涵盖的保护对象,分为“名胜古迹”“古物”两类。其中“名胜古迹”明显区别于可移动的古物,与地方场所紧密相关。根据场所的特性,分为湖山类(“如名山名湖及一切山林池沼,有关地方风景之属”)、建筑类(“如古代名城关塞堤堰桥梁坛庙园囿寺观楼台亭塔,及一切古建筑之属”)、遗迹类(“如古代陵墓壁垒岩洞矶石井泉,及一切古胜迹之属”)。其中明确将有关地方的“风景”纳入调查范畴,这也是随后以“风景名胜”一词定义西湖这类以自然山水为基底的保护对象的开始。
另外,1928年也是各地较有规模推进古迹调查的时间节点,下文作为重点考察的无锡市在1929年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名胜古迹调查报告[8],颁布保护章程[9]。调查形成的报告和名录2、照片等档案往往可查(图2)。可以说,这一时期的调查成果不仅为后续保护工作的开展提供了重要的事实基础,也影响了后续认知保护对象的类型框架。同时,对于纳入名胜古迹来认识的近郊风景,又多了一层可资“临履其地,生发历史之感情”的游访目的地身份。
▲ 图2︱无锡名胜古迹调查报告、照片
图片来源: 参考文献[8]。
2 风景旅游兴起与名胜的近代化改造
以上风景名胜概念的形成和调查整理,伴随着“风景”一词在大众媒体上日渐高频的出现。时局日趋稳定的背景下,全国范围内道路交通建设不断得以推进,风景旅游也随之兴起,在1930年代形成高峰(图3)。特别是在经历了几次筑路热潮的江浙一带,1930年代区域性铁路与公路的建设趋于完善,出门旅游这件事也成为政府倡导、振兴地方经济的社会新风尚。有了便利的交通,看风景这件事,不再像以前一样局限于少数人。购入车票、手执旅游导览,便可一游。
▲ 图3︱上海申报关键词索引条数
图片来源: 作者根据翰堂近代报刊平台关键词检索结果自绘。
为此,出现了刊行旅游导览的热潮,以及以各种名目推进的风景区规划建设。
还是以杭州西湖为例,在1910年代后刊行了大量导览用的西湖图和导游书。杭州市档案馆整理的《杭州古旧地图集》收录了1910年代到1930年代发行、不同版本的8张西湖全图。这些西湖图类似当代的导览地图,构图方式沿袭了古代西湖图(图4),局部修改并反映近代建设所引起的空间变化。杭州出版社2005年编的《西湖文献集成》中收录了4册导游书3。形式内容基本沿袭了传统西湖志录,内容条目往往就是“名胜古迹”调查整理的结果,也就是后来的风景点。
▲ 图4︱西湖全图
图片来源: 参考文献[11]。
当然,导游书面向普通大众提供必要信息、方便游玩的主要目的,使其增加了以往西湖志录中不曾涉及的内容,如食宿、娱乐、交通、金融、物产等。内容条目在名胜古迹以外,增加了比如传统民俗活动(“良辰佳节”)、眺望点(“登高览胜”)以及城市区域及相关设施(如湖滨新市场、城内商业街、拱宸桥日本租界等)等内容。特别是最后一点体现在西湖本体的相关介绍章节中,是陆续添加了如湖滨公园、纪念塔、图书馆、博物馆以及新建别墅馆舍、名人墓、大学等。这些均是受近代城市规划影响,陆续通过“新市场计画(1914)”“建筑西湖环湖马路之计画(1920)”“筹设西湖劝业博览会计划(1922/1927)”等完善西湖内城市化交通和公共设施的结果[10]。
不同于以往自然为主体、难以进入的郊野风景,西湖在杭州城市近代化改造的过程中被纳入城区,伴随近代旅游的兴起,逐渐催生出一种方便进入、大众可游的城市化风景区。
3 城市规划中的风景区概念形成
近代化扩张过程中将近郊风景纳入、形成风景区的城市并不少见。由于承载的历史文化积淀深厚,规划建设过程中需考虑保护承载历史的古迹和特征景观。体现在城市规划中,发展出不同于一般公园或城市公共绿地的区划类型——风景区。前文所及之西湖,就在1930年代杭州制定《分区计划(1933)》时,正式划定为城市风景区。体现较为显著的城市,还有无锡。
无锡城市近代化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地方绅商荣德生,在1912年发表了长篇文章《无锡之将来》[12],描述他对无锡城市建设的构想。包括“拆城筑路”“电器厂”“商场”“安乐乡”“世外之桃源”“博览会”等提议。他认为“无锡于十五年内将有大商场发现”“大商场创成后,龙山、锡山之巅将有安乐乡出现”“商场创成后,五里湖、太湖之滨将见别墅山庄参差矗立,为世外之桃源”。其中“安乐乡”所指理想的居所,位于无锡城西郊锡山一带,是名胜古迹聚集之所在。明代王永积的《锡山景物略》[13]就记录“胜景”134条,包括自然山水、泉石以及分布其间的寺庙、道观、书院、园林、祠堂等。1920年代的两次名胜古迹调查整理[8][14]延续了这种认识,所考名胜古迹也主要集中于此。名胜古迹集中的西郊风景地如何成为理想居所?荣德生也明确指出了前提:位于东侧火车站前新商业区(大商场)的形成。也就是说,锡山在无锡城市北扩的过程中,有机会成为理想可居的风景地。
这种设想在1928年孙祖基领导的筹备设市过程中,体现为城市规划的“风景区”。规划设想无锡从其上海经济腹地且与首都南京联系的区域定位出发,不拘泥于旧城改造、从更宽的视角推进:“夹运河而立新城”“惠山为风景区”,并将“新城接至山前[15]”。落实到《划分市区计划》4(图5),工业区位于县城东北,商业区位于县城西南,分列铁路与运河两侧展开;风景区“当以郊外山水之地为宜”、住宅区“以空气清静远隔工业区之地为宜”,两者均布置在商业区以西,贴近名胜古迹集中的锡山、惠山及太湖湖滨。将风景区和住宅区归并一起的文字表述,提示出分区计划中的风景区与住宅区没有太大性质上的区别,甚至作为新辟区域可容纳居住且风景优美5这一点上是类似的。而且从具体的空间布局上看,相比沿山麓新建马路狭长分布的住宅区,风景区反而更为开敞且有利于城市化扩张。
▲ 图5︱无锡分区与干河计划图
图片来源: 参考文献[18]。
在此基础上拟定的《整理惠山风景计划》[16]《整理锡山风景计划》[17],则进一步阐释了风景区具体的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风景资源的修整维护(历史建筑和山川本体)6、道路的规划整理(公路、登山道)7、文旅消费设施(开放私祠、建设博物陈列馆、民众茶园)以及城市公共设施(气候观测所、动植物场、公共墓地)。当然根据风景资源特征,在不同风景区会有不同的侧重点。如惠山因与“文化之开发、与工商业之发展,至有关系”,因此着重建设文旅消费设施。锡山因“山路整齐”“人物优秀”“教育事业亦颇发达”,故着重建设教育相关的城市公共设施。
可以说,中国城市在近代化扩张的过程中,于1930年代发展出区别于一般公园绿地规划、承载本土文脉的“风景区”概念。通过修缮名胜、完善近代化设施(包括建设道路、文旅消费设施、城市公共设施、近旁住宅区等),将传统城市近郊的风景名胜聚集地纳入城市,达成了以往只能在小尺度私家园林里实现的“可居可游”之传统山水人居理想。
4 面向国家性与制度范式的发展
1930年代是中华民国政权统治下少有的稳定时期,以蒋介石为首的南京国民政府逐渐从东南四省(江浙皖赣)加强对全国其他地区的控制。因此,这个时期既是各行政部门加快推进制度化建设的时期,也是各行业领域不断构建新概念来认知和提倡统一民族国家的时期。
近代旅游宣传中倡导“风景”本身就是形塑地方性的一种手段,利用并延续了古代方志的古迹名胜传统。这种思路被近代城市规划吸纳,形成了既符合传统山水人居想象,又可通过近代化城市建设实现的“风景区”概念。这个概念也在制度化建设和国家民族概念形塑的社会背景下,获得了进一步的发展。
概念上的进一步发展,体现为国家公园概念的引入。以1930年农矿部部长易培基筹设太湖国立公园为标志。太湖国立公园的筹设,是在无锡近代城市向西拓展规划风景区的脉络上展开的。但是不同于杭州,太湖横跨江苏与浙江两省,超出了可纳入单一城市的尺度。以无锡一地之力很快遇到空间上的发展障碍:“惜乎全路路线,仅至梅园万顷堂而止,不能延长发展”[19]。因此,1930 年江浙两省政府合议建设环太湖大道[20],江苏省于1931年制定了《环太湖马路计划及其实施步骤》,详细规划了省内路线[21]。同时,主导筹设的农林部门也经历了1920年代从“保安林”到“风景林”到“森林公园”的建设风潮[22]。太湖国立公园实际上是陈植在实地查勘江苏筹设省立太湖森林公园之后提出的。
作为农矿部专员,陈植在考察太湖森林公园后撰写报告,提议将省立太湖森林公园改为建设太湖国立公园,并于1930 年完成了《国立太湖公园计划书》(图6)。他认为,不同于城市近郊风景区“可归于促使公园系统中处理之”,太湖“风景为全国罕有且足以诱致全国国民及国际游客之伟大价值”“以具有国民的兴味为特征,以风景之保存及开发为事业”“实具代表一国风景之价值”[23]。通过国家公园的概念,风景被赋予了象征和代表民族国家的意义,进一步作用于近代国家和民族形象的塑造。
▲ 图6︱国立太湖公园计划书
图片来源: 参考文献[31]。
制度上的发展,则因1934年后国际战争局势的突变,止步于浙江省的地方性尝试。1934年2月,时任国民政府军事委员长的蒋介石因“促军事交通、开发名胜”,提议开办东南交通周览会[24]。时任南京国民政府外交部长的王正廷创办的道路协会月刊,也同步刊发主编专文提倡开办五省周览会的重要意义。不只是单纯的展示五省交通建设或者名胜古迹,还有战备中向世界展示国家统筹组织能力的意图:“我们的组织和系统,从事实来表现我们的才能[25]”。从建设的实质内容来看,五省周览会与筹办太湖国立公园的首要任务都是完善环太湖道路,只是在这个阶段更为迫切的是要回应战争对交通和区域一体化认同的要求。因具体内容关乎五省交通周览会的具体筹办工作被交由时任五省(浙苏皖闽赣)公路处长兼浙江建设厅长的曾养甫负责。这也是浙江省先于其他地区开展风景区制度化探索的直接原因。
东南交通周览会虽因水旱交迫未能如期举办,却对风景区发展影响深远。五省内的名山如黄山、庐山、莫干山等相继成立风景区建设委员会,近郊风景资源丰富的南京、无锡(惠山)、常州、杭州(西湖)等城市风景区的建设也得到了很大推进。1934年4月,东南交通周览会提前宣布结束,未尽事宜转交浙江省建设厅新成立的浙江省名胜导游局,依照组织规程[26]专司办理“开辟整理名胜区域促进旅游事业[27]”。1935年名胜导游局制定《整理及开辟全省名胜计划》[28],将全省名胜划分为17风景名胜区,计划2年内完成管理处设置,以根据管理区内土地房屋登记、公共安全、古迹保存、旅游营业等事宜。
17风景名胜区的划分,就是接手五省交通周览会工作成果的直接体现。周览会筹办期间,地理学家张其昀接受委托研究漫游浙江省40日,研究浙江省的风景资源。研究成果先以短文《浙江省风景区之比较观》刊发于地理学报,随后是图文工20余页的长文《浙江省风景总说》[29]。他在总说中依照地势、地质、水系、节候、物产、建筑、聚落与风景的关系,对浙江省的风景做出了系统阐释。虽然浙江省是东南交通周览会涉及5省中唯一系统梳理了风景资源的省份,但因此形成的风景研究框架与学术范式,对此后我国的风景名胜区研究影响深远。同时,浙江省做出的风景区制度化尝试,虽然也因此后战争带来的经费紧缩而不了了之,但形成的组织框架和人员为杭州市接收[30],通过西湖风景区的建设和管理获得了实质性的继承,再进而影响了当代风景名胜区制度的设计。
在这个发展过程中,风景不仅体现出形塑国家与民族形象的重要意义,同时也发挥了政治的、学术的的意义。
5 结语
综上可见,虽然随着清末废除科举、举办新政,传统文人士大夫阶层赖以存在的社会环境逐步瓦解。但是观赏郊野风景的传统以及集聚历史文化资源的城郊风景地,在传统城市扩张过程中,通过城市风景区的形式保留了下来。这个过程中,既有古迹保护理念的影响,也有近代旅游兴起的触动,以及城市规划的积极应对。
这种城市风景区的概念,区别于一般公园绿地规划,旨在承载本土文脉。具体内涵在1930年代基本成形,不仅包含了近代化设施的完善,同时针对名胜古迹与景观的保护设定了严格的建设控制。可以说,是近代城市规划技术进入中国后,应对城市问题、结合传统文化发展出来的一类特殊的城市规划分区,集中体现了“可居可游”之传统山水人居理想。
从近代后期的发展来看,风景区不仅是成功的城市规划本土化探索,还进一步通过国家公园等概念延伸出更为广泛的社会意义,作用于国家民族认同的塑造。同时也通过局域的制度化探索,为此后新中国风景名胜区制度的产生,埋下了伏笔,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
注释:
1 《北洋官报》1910年公牍录要栏目,记载完县、唐县、平山县、盐山县等地上报境内古迹情况。
2 如杭州1929年《市政月刊》第二卷刊载的杭州市名胜古迹古物调查表,分甲类一、二、三和乙类4种记录。
3 徐珂的《增订西湖游览指南》,陆费执、舒新城改编的《实地步行杭州西湖游览指南》,佚名《西湖名胜快览》,赵君豪《杭州导游》等4册。
4 全文刊登在1929年第1期《无锡市政》上。
5 “西南二(住宅)区在风景区之左右,以便住民之游息,且其地势高,风向宜,景物存惠山太湖之美故也。”
6 历史建筑的修缮较好理解,包括修缮和开放各种依山而建的古迹;山川本体的整修,主要指在形态特殊的自然风景点,增加人工设施以便游客进入。具体可参见整理惠山风景区计划中的“整理春申涧”“石门之整理”等相关条目。
7 从实际建设来看,这些风景整理计划在惠山、锡山和太湖北岸建设的道路大多保留至今以联通城镇和风景点,便利游客,是无锡近代风景区规划建设的成效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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